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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臺海網(微博)5月27日訊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,5大手搖飲料店部分品項喊漲,公平交易委員會介入調查業者是否聯合漲價,而“立法院”經濟委員會26日初審修正“公平交易法”,未來對於聯合、壟斷限制競爭行為,罰鍰上限由現行的2500萬元(新臺幣,下同)提高到1億元,還增定公平會搜索扣押權及中止調查制度。
  公平會過去曾對業者聯合行為祭出重罰,但難以取得直接證據,使得判決時多次落敗,經委會初審通過“公平交易法”修正草案,將業者間聯合、壟斷行為的罰則提高一倍以上,修法後第一次違法將可罰10萬元到5千萬元,第2次違法可罰10萬元到1億元,情節重大者可懲處業者前1年營業額的10%。
  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認為,這是公平法十年來首次大翻修,同時,公平會將謹慎使用“搜索扣押權”,遇到緊急及重大情況時,可請法院核發搜索票。
  吳秀明指出,對於過去聯合行為中所謂“合意”的情形,難以認定,修法可依市場狀況、商品或服務特定、成本及利潤考量等去推論,具有劃時代的意義。修法通過初審後,將送“立法院”進行“二、三讀”,公平會估計最快可望年底實施。
  責任編輯:林靖東  (原標題:“公平交易法”修法初審 聯合漲價累犯最高罰1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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