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  弓
  若在華人世界推選受歡迎的作家,瓊瑤無疑是其中之一。其作品很多對白簡直是“讓人好感動好感動”的美好情愫代名詞。但最近臺灣一家媒體在報道中引用到瓊瑤一句話,卻令人不愉快。該報道稱:瓊瑤錯愛中國25年,怒控湖南衛視抄襲作品。
  事起4月中旬瓊瑤與大陸編劇於正發生版權糾紛(不解瓊瑤為何“怒控”湖南衛視抄襲),輿論為之嘩然。國台辦4月30日記者會上,發言人亦表示看到了有關報道。聲明大陸有關版權保護的法律是健全的,相關的司法救濟渠道也是暢通的。兩岸已經於2010年簽署《海峽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》,積極維護兩岸同胞的知識產權權益。由此可見,大陸官方和民眾對瓊瑤女士是尊重的。
  唯感不妥的是四個字:錯愛中國。
  瓊瑤是個文化人,文化的根系來自大陸。她的筆名便是出自詩經:投我以木桃,報之以瓊瑤。瓊瑤亦是個生意人,25年前率隊赴大陸拍攝《六個夢》,隨後影響漸大,小說和電視劇都很暢銷。因為版權糾紛,說出“錯愛中國”這樣負氣話,很不應該。畢竟,中國從未負她。
  其實不論對誰人,中國政府都是要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的。孰是孰非,法律自有公斷。法律面前一律平等。不久前蘋果與三星打了一場知識產權的官司,未聞誰對媒體說“錯愛韓國”或者“錯愛美國”。說氣話,於事無益。
  這次的“錯愛中國”,我希望是臺灣記者錯會了瓊瑤,誤導讀者一起錯會了瓊瑤。否則,只要一事拂了意,就恨恨地說錯愛25年,那有失文化人的風度,也辜負了讀者和觀眾的真愛。▲(作者是北京學者)
(編輯:SN09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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